近日,国鑫时代发展集团来到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安康高新)洽谈合作。
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安康高新区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从事安康高新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等业务,并持续开展物业管理、销售货物、委托贷款、环卫服务、租赁等业务。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保障性住房是安康高新主营业务之一,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和社会弱势群体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等。由政府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以保障住房达到社会最低生活标准。
另外,作为安康市高新区土地开发业务的实施主体,安康高新承担安康市高新区的土地开发平整业务。根据《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授权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高新区土地储备及开发整理的通知》(安高新管发【2010】61 号),安康高新可在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年度开发计划内,实施高新区土地储备及开发整理工作,高新区土地储备及开发整理的项目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公司收储的土地统一由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按照规划审查意见组织土地出让,陕西安康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按照固定比例给予公司土地返还金,用于公司弥补成本及进一步的发展。
城市基建业务方面,安康高新是安康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与公司就建设项目签订的《委托代建及项目回购协议书》,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康高新建设相应的工程项目,委托代建费用包括项目建设成本、建设服务费。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协议双方对项目进行审计决算,确定项目实际投入成本,再由政府根据确认的实际投入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公司支付委托建设管理费,除去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在建设过程中已支付的项目工程款,剩余未支付的项目工程款,在项目竣工决算后,由安康高新区管委会予以整体回购。
截至目前,安康高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28 亿元,实收资本为16亿元。安康高新区财政局、安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安康高新52.14%、36.61%和11.25%的股权,同时安康市国资委授权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安康高新区管委会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有关方面表示,国鑫时代发展集团与安康高新未来将会有多方面的合作,相关动态也会持续报道跟进📢。
自成立以来,国鑫时代发展集团始终坚持以服务地方政府和城投公司的转型发展为己任,基于地方政府及其城投公司的“短期”和“长期”发展需求出发,从“金融”端和“产业”端两个服务方向,以自身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能力,导入适合地区产业和城投公司发展需求的资源、模式、重大科技项目等,以投融资和科技创新助力地区存量资产盘活、产业升级改造、地方国企(主要为城投公司)转型等,进而激发地区市场活力、改善产业结构、强化税收经济、提升财政实力,实现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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