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起,经济周期的频繁更迭与金融监管、财政政策的深刻变革,为城投融资领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动荡与重塑。市场环境的剧变不仅颠覆了传统格局,更促使城投融资的核心逻辑与未来模式发生根本性转折。
在这一背景下,城投融资不再简单地依赖于过往的惯性思维与操作模式,而是被迫探索新的路径与策略。地方金融机构的本地化经营要求、金融监管的收紧以及财政政策的调整,共同构成了城投融资新生态的基石。
城投企业开始更加注重与地方经济的深度融合,通过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等方式,实现与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
随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管局8号文)的出台,地方金融组织被明确赋予了服务本地的使命,其业务范围被严格限定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区域之内,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原则性限制进一步强化了地方金融的本土化特性。这一政策导向,不仅重塑了地方中小银行的业务版图,更为城投融资与地方金融机构的共生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此背景下,地方中小银行的主要业务增长点将愈发聚焦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国有企业的投融资需求。随着地方金融机构的省级整合与债务风险的省级管控机制逐步完善,城投融资与所在省级行政区的金融资源与金融业务发达程度之间的关联将愈发紧密。这种趋势不仅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还将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实现“改善金融资源不均衡”的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此前推出的专项债券政策,为地方中小银行提供了补充资本金、化解潜在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这一举措不仅增强了地方中小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更为其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支持城投融资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因此,未来各省城投的融资导向与路径,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地方整体发展与金融监管思路的深刻影响。
在城投融资的历史演变中,过去“政信融资”的模式曾占据核心地位,其本质是依赖地方政府的信用背书和财政实力。然而,随着地方隐性债务监管的日益严格以及地方财政的紧平衡状态,传统融资模式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市场迅速萎缩。面对这一困境,城投融资不得不寻求新的出路,而项目导向的融资模式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项目导向的融资模式,其核心在于将融资活动紧密围绕具体项目展开,通过项目的预期收益来支撑融资需求。这一模式不仅符合当前金融监管政策的要求,也是城投融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自2019年起,财政部大规模增加地方专项债券额度,并强调项目收益自平衡的逻辑,为项目导向的融资模式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在新型基建模式下,市场化运作、收益自平衡的城市更新、EOD模式等成为主流。这些项目通过精细的策划与运作,有效锁定了地方核心资源与资产,确保了预期收益的相对稳定性和可控性。这不仅为项目贷款和新增融资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也通过新增资产优化了城投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随着基础设施特许经营规则的不断调整和基建与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机制的完善,城投等国有资本被赋予了更多承接地方重大项目运作职能的角色。它们通过市场化模式参与项目运作,不仅提升了项目的运营效率和质量,也进一步巩固了自身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金融市场对城投融资的态度经历了多次波动,这背后既有金融与财政政策的深刻调整,也有市场大环境的显著变化。在这一系列变革中,城投的传统融资模式逐渐失去了往昔的吸引力,投资者对于其产生的利润水平愈发审慎。随着城投与地方金融机构的深度融合,尤其是与银行业的紧密合作,这一趋势愈发明显,市场迫切寻找新的投资增长点。
在此背景下,股权融资以其独特的魅力崭露头角,成为城投融资领域的新兴市场。项目股权融资、混改股权融资以及股权资本运作等模式,不仅为城投企业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也为投资者带来了更为丰厚的回报潜力。在财政与货币政策持续调整的背景下,传统融资业务模式利润空间的压缩,进一步凸显了股权融资的吸引力,激发了市场投资者的浓厚兴趣。
以城市更新项目为例,当项目逐渐成熟且收益预期稳定时,虽然各大金融机构提供的项目贷款利率相近,合规性条款也无显著差异,但股权融资却为投资者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盈利空间。通过地方城投牵头成立的市场化运作城市更新基金,投资者可以参与项目的股权投资,不仅提供项目资本金,还能在项目综合收益分配中分享更多利润,实现超出单一项目贷款收益的投资回报。
此外,政策性银行在上级政策的支持下,也积极试点了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通过股权运作方式提供项目资本金,推动地方项目的快速落地与发展。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彰显了股权融资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性,也预示着未来股权投资、股权融资将成为地方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
随着一系列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地,城投融资领域正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新一轮城镇化政策的定调,为城投融资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力。在这一背景下,股权融资作为城投融资的新兴蓝海,将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关注与参与,共同推动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